四川省林業(yè)廳
出售、購買、利用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或其產(chǎn)品審批辦事指南
一、事項類型
行政許可。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四川省境內出售、購買、利用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或其產(chǎn)品審批的申請和辦理。
三、事項決定權
省。
四、法定依據(jù)
1、權力來源(設立依據(jù))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75號第二十六條:禁止非法出售、收購、利用、加工、轉讓野生動物或其產(chǎn)品。因科學研究、養(yǎng)殖、展覽、交換、贈送和其它特殊情況,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加工、轉讓的,屬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或其產(chǎn)品,須經(jīng)省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批準;屬國家二級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其產(chǎn)品,經(jīng)市、州人民政府或地區(qū)行政公署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省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2、申請條件依據(jù)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辦法 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2號:
3、申請材料依據(jù)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75號 :
國家林業(yè)局公告(2016年第12號)2016年第12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主席令12屆第47號 :
4、辦理流程依據(jù)
無。
5、辦理時限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主席令第 七 號 第四十五條 : 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節(jié)規(guī)定的期限內。行政機關應當將所需時間書面告知申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主席令第 七 號 第四十二條: 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jīng)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但是,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行政許可采取統(tǒng)一辦理或者聯(lián)合辦理、集中辦理的,辦理的時間不得超過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內不能辦結的,經(jīng)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五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6、數(shù)量限制依據(jù)
無。
7、收費依據(jù)
無。
五、服務對象
事業(yè)法人、社會組織法人、行政機關、非法人企業(yè)、企業(yè)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
六、申請條件
適用于四川省境內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或其產(chǎn)品審批的申請和辦理。
七、申請材料
序號 |
申請材料名稱 |
申請材料要求 |
樣本 |
申請材料出具部門 |
備注 |
1 |
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行政許可事項申請表 |
材料種類:原件和復印件。騎縫章、簽字處蓋章。紙質材料份數(shù):2份、電子材料份數(shù):1份。報送標準:填寫完整,包括申請人簽名、公章、日期 。申請人簽字蓋章,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須同時簽字蓋章。 |
詳見: 格式文本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行政許可事項申請表.doc、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行政許可事項申請表。 |
|
無 |
2 |
證明申請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及代理關系證明,以及從事相關活動的背景材料或年度報告 |
材料種類:原件和復印件。騎縫章、簽字處蓋章。紙質材料份數(shù):2份、電子材料份數(shù):1份。報送標準:代理關系證明須為原件,其他為復印件1份。1.申請人為公民的,提供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2.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供申請人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或法人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3.申請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出售、購買、利用合同或協(xié)議應明確委托范圍和責任;4.申請人需提交從事野生動物或其制品進出口相關活動的背景材料或年度報告并簽字蓋章。 |
詳見: 材料樣本身份證.jpg、營業(yè)執(zhí)照.jpg、法人證書.jpg。 |
|
無 |
3 |
證明國家或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或其產(chǎn)品合法來源的有效文件和材料 |
材料種類:原件和復印件。騎縫章、簽字處蓋章。紙質材料份數(shù):2份、電子材料份數(shù):1份。報送標準:1. 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產(chǎn)品的,申請人需提供合法購買、人工繁育、執(zhí)法查沒、特許獵捕、允許進口證明書或其他有效合法來源證明 ;2.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活體的,需提供合法購買、人工繁育、譜系檔案、執(zhí)法查沒、進出口證明書等證明材料 ;3.難以辨認原型的野生動物衍生物或產(chǎn)品用于中藥原材料(如天然麝香等)的,需提供省級以上藥品檢驗鑒定機構出具的藥材真?zhèn)位蚍纤幱脴藴实淖C明材料 。 |
詳見: 材料樣本獵捕證1.jpg、馴養(yǎng)繁殖許可證.jpg、馴養(yǎng)繁殖許可證-副本1.jpg。 |
|
無 |
4 |
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或其產(chǎn)品的合同或協(xié)議以及實施方案 |
材料種類:原件和復印件。騎縫章、簽字處蓋章。紙質材料份數(shù):2份、電子材料份數(shù):1份。報送標準:申請人需提供出售、購買、利用合同或協(xié)議復印件;實施方案內容包括目的、內容、時間、期限、地點、技術路線、組織方式、權益分配方式等 。 |
無。 |
|
無 |
5 |
野生動物活體或產(chǎn)品說明 |
材料種類:原件和復印件。騎縫章、簽字處蓋章。紙質材料份數(shù):2份、電子材料份數(shù):1份。報送標準:出售、購買、利用的活體符合譜系管理、標識標記管理規(guī)定;出售、購買、利用產(chǎn)品的,應說明產(chǎn)品規(guī)格、數(shù)量、成分、構成等 。 |
無。 |
|
無 |
6 |
具有適宜經(jīng)營野生動物及其產(chǎn)品的相應的經(jīng)營場所、資金和技術條件的證明材料 |
材料種類:原件和復印件。騎縫章、簽字處蓋章。紙質材料份數(shù):2份、電子材料份數(shù):1份。報送標準:1.馬戲團等單位攜帶、出借野生動物展覽、表演的,需提供與引進野生動物種類及數(shù)量相適應的固定場所和飼養(yǎng)設施設備、展演地點現(xiàn)場圖片以及詳細的展演說明和安全防逃逸說明并加蓋表演場所提供單位的公章,演出地點具有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的應一并提供;2.其他引進活體的,需提供人工繁育許可證(正副本)和標明的相關野生動物頁面復印件;引進的野生動物屬于外來物種的,還需提供《引進外來物種種類及數(shù)量審批事項》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 |
無。 |
|
無 |
7 |
檢疫證明 |
材料種類:原件和復印件。騎縫章、簽字處蓋章。紙質材料份數(shù):2份、電子材料份數(shù):1份。 |
無。 |
|
無 |
8 |
市(州)林業(yè)主管部門的審核意見 |
材料種類:原件和復印件。騎縫章、簽字處蓋章。紙質材料份數(shù):2份、電子材料份數(shù):1份。報送標準:原件1份。 |
無。 |
|
無 |
9 |
活體動物,需提供引進。▍^(qū)、市)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
材料種類:原件和復印件。騎縫章、簽字處蓋章。紙質材料份數(shù):2份、電子材料份數(shù):1份。報送標準:原件或復印件。 |
無。 |
|
無 |
八、到實體大廳辦理次數(shù)
窗口辦理:1次。
網(wǎng)上辦理:0次。
九、辦理流程
受理--審查--決定--制證--頒發(fā)和送達。
十、審批決定證件
關于出售、購買、利用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其產(chǎn)品行政許可決定文件
十一、辦件類型
承諾件。
十二、辦理時限
辦理總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理總時限:20 個工作日。
(1)受理: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
(2)審查:承諾時限:7個工作日,轉外時限:45個工作日。
(3)決定: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
(4)制證: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
(5)頒發(fā)和送達: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
十三、數(shù)量限制
無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收費方式
不支持在線支付。
十六、認證方式
平臺注冊、手機認證、身份證實名認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認證。
十七、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十八、辦理地點
成都市青羊區(qū)草市街2號省政務服務中心6樓林業(yè)廳36號窗口
十九、申請材料遞交方式
支持快遞。
二十、辦理結果領取或送達方式
現(xiàn)場辦理:支持快遞。
網(wǎng)上辦理:支持快遞。
二十一、辦理網(wǎng)址
四川政務服務網(wǎng):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詢電話
02886954035
二十三、監(jiān)督電話
四川省政府服務熱線: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項
無。